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装修案例 > 开云手机app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

2024-12-09 开云手机app
详细介绍:

  为保证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1〕131号)等相关规则,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定了《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区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方法(暂行)》。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现在暂按出口货品退(免)税申报体系中出口货品免抵退税申报表格局报送申报表和电子申报数据,申报表填表口径和方法由上海市国税局另行清晰。本方法附件1、附件2、附件3启用时刻另行告诉。与本方法相关的财政负担机制、免抵税款调库方法另行清晰。

  第一条试点区域供给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以下简称零税率应税服务)并确定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后供给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施免抵退税方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品至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品至国内其他当地以及在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品,不属于世界运送服务。

  研制服务是指就新技能、新产品、新工艺或许新材料及其体系来进行研究与实验开发的事务活动。

  规划服务是指把方案、规划、想象通过视觉、文字等方式传递出来的事务活动。包含工业规划、造型规划、服装规划、环境规划、平面规划、包装规划、动漫规划、展现规划、网站规划、机械规划、工程规划、构思策划等。

  向国内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单位供给研制服务、规划服务不实施免抵退税方法,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免抵退税方法是指,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供给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含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撤退方针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交还。详细核算公式如下: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

  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供给零税率应税服务获得的悉数价款,扣除支交给非试点交税人价款后的余额。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好像时有货品出口的,可结合现行出口货品免抵退税公式同时核算免抵退税。

  第五条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申报处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出口退(免)税确定。处理出口退(免)税确守时,应供给以下材料:

  2.从事水路世界运送的应供给《世界船只运送运营许可证》;从事航空世界运送的应供给《公共航空运送企业运营许可证》,且其运营规模应包含“世界航空客货邮运送事务”;从事陆路世界运送的应供给《路途运送运营许可证》和《世界轿车运送行车许可证》,且《路途运送运营许可证》的运营规模应包含“世界运送”;从事对外供给研制规划服务的应供给《技能出口合同登记证》。

  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供给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产生在处理出口退(免)税确定前,在处理出口退(免)税确定后,可按规则申报免抵退税。

  第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在处理服务出口退(免)税确守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方法。

  第七条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供给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政作出售的收益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交税申报的为次季度,下同)的增值税交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增值税交税和免抵退税相关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应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交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据,向主管税务机关依照实践申报免抵退税。材料不完全或内容不真实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免抵退税。逾期未收齐有关凭据申报免抵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免抵退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应交纳增值税。

  (一)供给世界运送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处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供给下列凭据材料:

  (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可以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据);

  上述第(1)、(2)项原始凭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留存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备检。

  (二)对外供给研制、规划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处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供给下列凭据材料:

  第八条对新产生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以下简称新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自产生首笔零税率应税服务之日(世界运送企业以提单载明的日期为准,对外供给研制、规划服务企业以收款凭据载明日期的月份为准)起6个月内供给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按月别离核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6个月内各月审阅无误的应退税额在当月暂不处理退库,在第7个月将各月累计审阅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处理退库。自第7个月起,新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供给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实施按月申报处理免抵退税。

  新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是指,在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曾经未产生过本方法第一条所列的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处理出口退(免)税确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供给证明在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曾经产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的材料,不能供给的,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为新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

  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承受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免抵退税申报后,应在下列内容人工审阅无误后,运用出口退税审阅体系来进行审阅。在审阅中如有疑问的,可抽取企业进项增值税发票进行发函查询或核对:

  (一)关于供给世界运送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主管税务机关可从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申报中抽取若干申报记载审阅以下内容:

  2.所抽取申报记载申报应税服务收入是否小于等于该申报记载所对应的载货或载客舱单上记载的世界运送服务收入。

  4.申报应税服务收入是否小于等于从与之签定研制、规划合同的境外单位的获得的收款金额。

  第十条对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按第七条规则供给的凭据材料完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通过出口退税审阅体系审阅通往后,处理退税,退税资金由中心金库一致付出。

  第十一条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止为骗得出口退税企业处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8〕32号)规则中止其出口退税权。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在税务机关中止为其处理出口退税期间产生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申报免抵退税,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对零税率应税服务供给者适用零税率的免抵退税加强剖析监控。

  • 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