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力气参加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汕头亚青会)的筹办作业,经研讨,决议发动汕头亚青会家具类官方资助商的搜集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搜集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建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企业,且有意向成为汕头亚青会家具类官方资助商(以下简称应征人)。
(八)权益有效期:自与执委会签定《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家具类官方资助商资助协议》(以下简称《资助协议》)收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官方资助商享有执委会颁发的相关权益。
(一)应征人有意向作为汕头亚青会资助企业,为汕头亚青会供给资金、什物、技能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人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供给上述类别产品、服务的技能才能或服务才能;
具体要求在《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家具类官方资助商搜集书》(以下简称《搜集书》)中予以清晰。
应征人将《意向函》及附件的五颜六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法发送至搜集人指定邮箱,在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及时与执委会财政和商场开发部联络承认。在应征人提交应征文件时将《意向函》及附件的原件同时递送给搜集人。以其他方法递送或逾期递送,均不予受理。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宝能年代湾3栋2楼211室财政和商场开发部
(一)对本公告的内容做修正和弥补,包含但不限于对家具类别所含的子类别进行兼并或拆分,改变本次搜集活动的时刻组织;
(二)在任何时刻,承受或回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撤销搜集活动,并不承当任何职责,且无需向应征人解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