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迎合消费市场的变迁,积极铺设零售、大宗业务(To大B)、整装(To小B)全渠道,构建多重流量入口。
A、零售渠道:组建了强大的终端销售网络,开设终端门店逾4,000家,覆盖全国1,800个城市和区域。发力数字化营销,整合多种线上经营销售的方式,抢占流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闭环。
B、大宗业务渠道:提供室内家居全屋定制产品,承接地产、酒店、医院、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样板房及工程批量项目。
C、整装渠道:推出渠道专属产品与价格体系,与零售渠道形成区隔。公司在全国范围与实力较强的装企开展合作,同时推动经销商和当地小型整装/家装公司/设计工作室合作。
围绕“大家居”战略,公司产品品类已经从衣柜拓展到书柜、电视柜、橱柜、木门等定制家居产品,而且还涵盖了非定制类的配套家居产品、配套电器,满足那群消费的人全品类一站式购齐需求,提供高品质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企业具有国家级的研究院实验室,带头参与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一直坚持不懈推动产品质量和环保的升级,成为家居行业升级的推动者及引领者。公司未来可能还会基于品类扩充的需求去整合另外的品牌,确保每条线都交付给消费者最专业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建立起覆盖全市场的完善品牌矩阵,分别是:以中高端市场为目标的“索菲亚”,以高精人群为目标的“司米”和“华鹤”,以大众市场为目标的“米兰纳”,四大品牌互相呼应,覆盖衣橱门全品类,同时辅以墙板定制、家具家品风格搭配,全面服务线上线下零售、整装、工程等全渠道客户。
至此,公司凭借全渠道、多品牌、全品类布局,进一步深化“大家居”战略,抢占全屋定制家居不同人群市场,通过个性化设计及高效运营为顾客提供美好体验,最终成为让人信服、全球领先的大家居企业。(详见后附图表:公司品牌梯队、公司品牌介绍)
公司积极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在行业中领先,拥有全方位、垂直一体化“数字化运营平台”,并持续优化中。全国7大生产基地,拥有行业内亚洲最先进的工业4.0车间,最大范围的贴近市场和消费的人,产品交付周期短、准确率高、返修率低,为前端的销售提供了强大的供应链保障,整体中后台水平遥遥领先行业。
公司重视人才教育培训,成立了“索菲亚学苑”、“索菲亚黄埔EMBA班”等各种内部培训组织,不遗余力的培养自身员工、经销商老板以及经销商的员工。公司还推出各种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和管理层热情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我。此外,公司大胆创新,大量引入跨界优秀人才,企业内部鼓励各种“创新”,形成“你追我赶”的积极氛围”。基于“创新/分享”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多次推出员工股权激励和经销商持股计划,覆盖逾千名员工和近百名优秀经销商。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与员工、管理层以及合作伙伴们长期并深度的捆绑,实现了公司可持续的长期增长。
为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实现组织高效运行,公司做了组织变革,实行事业部管理机制,成立了索菲亚零售事业部、司米事业部、木门事业部、米兰纳事业部、工程事业部、直营整装事业部六大事业部,其他职能中心以矩阵架构赋能六大事业部。2021年,通过深化“全渠道+多品牌+全品类”的集团战略,公司达成索菲亚集团百亿销售目标。
公司主要是做定制柜、橱柜、木门及配套家居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定制”是公司主体业务模式的核心,公司的主体业务模式围绕“专业定制”这一业务核心,按照每个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客户满意的方案订单。订单按公司智能化生产模式进行排产,最终由经销商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
公司以及下属分、子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均通过公司供应链中心集中统一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供应链中心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询价比价、竞价招标等,并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
对于大宗用量的、市场行情报价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铝材、板材),公司采用储备定额采购模式,即制定该类原材料的储备定额,物资采购部门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储备定额的情况下,直接实施采购;对于常规性的原材料(如五金类、辅助材料、包材类等),则根据生产需求情况下达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各销售门店下达的订单经客服部门确认原材料消耗定额后向供应链反馈,由供应链转换订单分配到生产部门,依照订单和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采购需求下发采购,采购部门在分析库存余料及采购周期之后实施采购。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倡导并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的创新变革。通过虚拟系统信息与物理系统的深层次地融合,智能化工厂从销售前端的设计、报价、下单,再到后端生产的贴面、开料、封边、打孔、分拣、包装、入库等,整个生产流程全自动无缝贯穿,极大降低失误率,快速缩短每批板件的生产周期,加快物流运转,实现高度灵活的个性化、数字化生产。
公司正在打造一个积极进取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包括经销商渠道、整装/家装渠道、大宗工程渠道、电商新零售渠道和直营专卖店式。
经销商专卖店模式是公司授予合乎条件的经销商在特定的区域内,按公司要求开设“索菲亚”、“司米”、“米兰纳”和华鹤“专卖店,建立经公司培训合格的服务队伍,独家销售公司生产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专卖店在经营过程中,专业设计人员以公司专用设计软件(DIYHome),连接公司设计系统大数据,更快地为不一样的区域、不一样的需求的消费的人提供个性化设计的全屋家具解决方案。消费者确认方案或订单并预付货款后,订单按公司智能化生产模式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通过公司物流部统一规划的物流公司发送,由专卖店专业安装人员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是当前的主要销售形式。由于中国幅员辽阔,风俗多样,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消费习惯各异,公司坚持产业链利益共享原则,采用经销商投资建设专卖店,由当地人经营以单体城市或特定地域为主的区域市场,充分的利用经销商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快速建设销售渠道,有利于企业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是定制家具行业最佳的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营销中心负责经销商专卖店的管理和支持。主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在与意向经销商达成分销意向后,双方签订年度产品经销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和独家经销权,确定年度经销和考核任务。
经销商专卖店的店铺位置选择对公司品牌在当地的形象和产品营销售卖至关重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当地情况做调研、分析。从以下4个维度综合评估:主流建材市场及行业集中度;目标客户群体消费模式;人口密度和增长;选址位置附近竞争水平。为店铺选择最合适的位置。
公司采用全国统一的装潢和设计,以“索菲亚”、“司米”、“米兰纳”和“华鹤品牌风格塑造终端品牌形象。从店面色调、商品陈列、价格展示等确定店面设计、布局和面积,确保品牌视觉形象全国统一。
经销商专卖店是公司产品和形象最重要的展示窗口,公司对店面的更新要求严格。定期要求未整店重装的门店进行重新装修,每年新出的产品必须门店上样。让每一位到店客户都能体验到公司最新的产品设计,享受到公司最好的服务;让我们消费者能一站式购买全屋所需的定制柜类及其配套家具产品,为顾客提供美好体验。
销售终端的员工在店面管理、推广品牌形象和收集顾客意见方面起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定期为经销商员工提供线上及线下的培训,课程包括产品知识、品牌知识、销售设计知识等课程,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技能知识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目前企业主要采取“经销商下订单、扣款排产、出货”的方式。经销商如遇资金临时周转紧张等因素,申请延期付款,须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先发货、后收款。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渠道流量碎片化趋势,随着国内精装房的推进,整装业务的持续发展,形成了新的柜类产品流量入口。公司因此开展渠道变革,开拓新赛道,推行整装渠道销售业务。
公司整装渠道销售是指公司在全国范围挑选实力较强的装企开展合作。利用公司的高品牌知名度,产品品类丰富,质量领先,研发生产一体化的优势,对装企进行品牌和产品赋能。在客户服务环节,公司负责提供柜类产品生产制造、安装以及销售支持;装企负责提供设计落地施工。整装渠道的业务让公司获取客流的入口整体提前,公司与优质装企优势互补,强强联手,扩大市场份额。
新零售电商是公司利用互联网引流的重要方式。公司在天猫、京东、抖音、快手等主要网络站点平台开设网店,然后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获取线上流量,客户依据公司网店的产品介绍,活动促销等,支付定金,提交房子资料。公司依据客人资料的具体归属,划分到具体各地经销商店面,由经销商对接客户,提供具体的服务,将有意向的客户转化为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直营专卖店是公司通过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方式投资成立的直营专卖店。公司的直营店战区作为直营店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直营店促销活动的组织安排、人员培训组织等工作。
随着房地产领域商品住房精装修的范围不断向衣柜领域延伸,为大型房地产精装修项目提供定制衣柜、橱柜、木门配套的大宗用户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销售增长点。
4.完善的全国产能布局(实体工厂)以及贯穿前中后台的信息平台(虚拟工厂)
经过十多年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在中国东南西北中建成了七大制造基地,完成全国的工业布局。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不断投入建设信息系统,已形成了完善的贯穿前中后台的信息平台,相当于一个虚拟工厂,全面支撑并指导实体工厂的日常运作。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董事会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真实的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状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每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总的来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详情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议,其理由为:向投资者回馈公司成长的收益,履行对公司股东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1,355,191,359.12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19,788,558.59元。
公司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预计派发现金股利544,485,990.6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2021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所制定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企业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相关业绩承诺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相关业绩承诺的公告》。
十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根据真实的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状况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每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影响企业后续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凡截止2022年5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其中议案十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能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线:0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3。
截止2022年5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截止2022年5月6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做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②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审议事项表决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③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8号)核准,索菲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35,15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3.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9,999,972.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6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1,231,972.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14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6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募投项目的实施方索菲亚及其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和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甲方”),民生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称“专户银行”)于2016年8月9日签订了7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收到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将“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 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公司母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同时实施周期延长2年,至2022年3月结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索菲亚及其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甲方),民生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称“专户银行”)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用于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10.06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用于公司“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金额共计20,475.71万元(含利息,以实际结转金额为准)以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注入极点三维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并已办理完成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用于公司“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71.97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用于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7.54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用于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存储和使用得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账号:34)结余资金24.77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得销户手续。公司及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是在整合公司现在存在互联网营业销售平台和定制家居设计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构建集消费者、家居设计师和商家一体的开放式3D协同平台,实现消费者需求和方案库的共享和自动匹配,明显提升消费者的线上体验,并整合公司线下营销渠道、社会化设计师和优秀供应商资源,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定制家”的一体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O2O营销模式的创新。此外,通过与内部产业供应链平台的无缝对接,消费者能够得到产品生产流程节点的实时推送。
本项目主要是为增强公司的互联网线O营销模式,同时整合设计师资源和供应商资源,增强客户粘性。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公司现在存在内部信息系统架构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流程再造、六西格玛理论以及企业IT架构方法论(EA应用架构,TA技术架构与DA数据架构)的实施,全方面提升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和解决能力,满足公司向互联网和大家居方向发展的业务需求,实现数字化ECO平台与内部产业供应链平台的无缝对接。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由于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主要是在原生产车间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智能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开发和构建智能执行制造系统(MES)、自动化仓库管理系统(WMS)和工厂自动化物流运输系统等智能信息系统,由于生产的连续性,无法单独核算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收益。
1、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索菲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北段1251号”变更为“四川省崇州市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中段”。
说明:该地址为成都索菲亚西部生产基地产能扩建的新厂址,门牌号已于2021年1月6日明确为“崇州市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曦平路366号”。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实施的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将“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实施的3,500万项目建设周期延长3年,原建设周期为2016年至2019年,调整为2016年至2022年。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周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周期延长3年,项目建设期变更为6年,至2022年3月结束。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周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周期的议案》,同意将“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 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公司母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同时实施周期延长2年,至2022年3月结束。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周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集资金 5,396.3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2年31日,公司已置换自筹资金5,396.35万元,其中2016年度公司已置换自筹资金5,027.08万元,剩余369.27万元已于2017年1月5日置换完成。
索菲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索菲亚及其子公司前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列表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实施的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实施的7,500万项目建设完成,同意将该项目扣除掉预留的尚未支付款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807.70万元(未含利息,以最终结转金额为准)结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索菲亚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已将扣除尚未支付款项后结余的809.38万元转到公司基本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索菲亚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7.54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累计投入45,503.67万元,占募集项目总额102.31%,募集项目总额44,478.00万元(含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途的4,478.00万元)已使用完毕,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结存账户余额为24.77万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企业决定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24.77万元(含利息,以最终结转为准)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用于公司“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账号:34)结余资金共计24.77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除本报告第三(六)点所述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在现有募集资金专户中。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廊坊索菲亚”)实施的5,000万元项目终止,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索菲亚”)实施的“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截止至2018年12月26日,廊坊索菲亚募集资金合计4,563.39万元(含利息)已全部划转入湖北索菲亚监管户(账户:3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剩余到账的利息10.06万元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核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廊坊索菲亚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10.06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原由公司实施的9,000万项目终止,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820.78万元,扣除掉预留的尚未支付款项合计69.00万元后,结余8,289.59万元(含利息,最终以结转为准)将变更用途,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已将扣除尚未支付款项后结余的8,266.63万元转到公司基本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账号:)结余资金共计71.97万元结余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到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注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联网+)平台升级项目” 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公司母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同时实施周期延长2年,至2022年3月结束。
注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周期延长3年,项目建设期变更为6年,至2022年3月结束。
注3:“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中,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实施的项目已终止或建设完成,结余募集资金现已结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中由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实施的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长建设周期3年,即原建设周期为2016年至2019年,调整为2016年至2022年。
注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所列金额,除非特别明示,否则均不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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