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修订后家装合同示范文本 “标本兼治”赢市场主体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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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修订后家装合同示范文本 “标本兼治”赢市场主体青睐

2024-05-29 常见问题
详细介绍:

  (记者 赵宝辉)家居装饰装修是一项涉民生、专业强、履约期长、签约金额大的居民消费支出。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对《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文件已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这份示范文本与早前一版相比有哪些变化?业主与装修公司只要签了这份示范文本,就一定保证双方权益不吃亏?为此,信网记者做了调查。

  “按照合同,你们尽快开工吧!”12月4日,业主李女士与青岛尚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下了示范文本内容的《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李女士说,“政府主导设计的合同,我打心眼里放心!”

  7月21日,李女士经中介在李沧区邢台路社区为父母买下一套79平方米的房屋。由于自己工作较忙,购置完并未立即着手装修事宜。直到11月份,她才开始四处找家装公司来对室内整体设计装修。

  耗时一个月时间,虽说公司定下了,可合同迟迟没签,“现在家装市场鱼龙混杂,就怕合同有坑,万一掉进去,打起纠纷官司太麻烦。”李女士本想找一位律师来设计合同,可对方报价3000元。“费用太贵了”,李女士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在知晓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示范文本》后,便第一时间下载下来进行阅读,感觉没问题后就与装修公司签了下来。

  新的《示范文本》发布,不但为业主节省了一笔律师费用,还非常大程度上避免了装修纠纷,李女士感慨,“一举两得!”

  正如李女士担心的那样,事实上,装修市场的“猫腻”早让人深恶痛绝,尤其是带有“霸王”性质的装修格式合同里“陷阱”颇多,让业主防不胜防。譬如,工程出现质量上的问题,施工方担责很轻,但业主延迟付款,责任却不断加重;装修方“罢工”后没有惩戒,业主只好乖乖接受。在这些“坑”中,装修方违约责任轻飘飘,而业主的违约责任却“无限放大”。

  据信网报道,有业主花27万元找青岛市东方家园装饰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装修的房子,验收的时候却发现有大面积空鼓,可公司不但没修理,还以业主逾期未付尾款为由,要打官司;业主李先生跟青岛原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了8万元的全包装修合同,但是没有想到房子装修好了,却发现装修后酒柜、洗衣机门洞、橱柜抽屉等都与设计图不同;胶州欧派整装大家居承诺业主定装修会送家电,可房子装修完了,家电却没了下文......类似案例层出不穷。

  青岛尚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汪经理解释,这实际上就是多年来装修市场的积弊所致,也是业主处于合同弱势地位的表现。而之所以能签下,更是业主缺少法律专业相关知识的表现。“像按照我们企业来提供的合同,实际上里面很多条款与《示范合同文本》内容重叠,但很多业主还是心存顾虑。现在直接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很大概率上免除了业主担忧,对公司而言还能提高成单率,这对双方而言都有好处。”

  事实上,早在2016年青岛市家居装饰行业就发布了《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推行使用以来,对规范青岛市家居装饰市场的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与装修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两者梳理对比后,信网注意到,新版《示范文本》修订的重点在工程建设价格、工程管理、双方义务、材料设备的提供、工程变更、工期延误、工程保修、违约责任等八方面,整体来讲内容更完整,条款更细致,约定也更明确。

  譬如,新版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对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和投诉纠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均通过字体加粗、括号说明等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合同条文中可能暗藏的“陷阱”,让我们消费者一目了然;明确了预算总造价与工程完工后的结算造价应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总造价的5%;在工程保修条款中,还特别强调了,如果乙方包工包料保修时要换掉材料的,乙方应免费更换同品质或更高品质的材料......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回应,在家装乱象中,其中就有“霸王条款”和制式合同。这次发布新修订的《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是主要是针对的这一现象。《示范文本》内容反映了消费的人在家庭装修消费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工程款支付、工程保修和违约责任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签订《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同时更有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然而,有了《示范合同文本》,业主们就不会吃亏了吗?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坦言,首先,《示范合同文本》的发布立意在于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居装饰行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消费纠纷,从这点上看是积极的。但毋庸置疑的是,政府部门提供的这份合同属于“选择性”文本,是否使用还得由施工方和业主共同达到一致的意见才行。所以,文本的发布并不能排除会被无视的可能。另一方面,对于强势的装修公司来讲,他们能以很多理由或搪塞使用。业主并不专业,在一些装修问题上往往是施工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业主们想要躲避一些陷阱,有时也需要“运气”。

  “不仅仅是装修家居类《示范合同范本》,在政府主导设计的任何领域类的合同文本接近公平正义,更能让我们消费者放心,那么就应该大力推广。”青岛市人大代表刘建栋说,抛除《示范合同范本》成为市场装饰装修合同的“参考规范”作用,更应该成为一种有力的、一定得执行的“范本”。“高压线不带电”,说什么也没用,如果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范本”成为一定得执行的“市场铁律”,那对于青岛市整个家装行业来讲,都是“质”的发展飞跃。对双方其实都有利的“合同范本”而言,市场干净了,风气好了,自然也是能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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