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制定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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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制定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4-04-09 常见问题
详细介绍:

  记者日前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联合呼市室内装饰协会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切实整治不良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着力打造首府住房市场“暖心工程”。

  该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规定为根本原则,推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呼和浩特地区群众签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时参照使用。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同时,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予以了明确,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合同对于结算单确认、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饰工程内容和做法等方面做了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促进整个家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规范性标准和示范性约定。一是对于品质衡量准则认定,工程应当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GB50210-2018、《家庭装饰工程及服务质量规范》DB15/T378-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规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的标准执行。二是对于工程验收和保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分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完工验收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或参照相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收取规范》和《家庭装饰工程及服务质量规范》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保修。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对家装行业合同的行政指导,引领家装市场健康发展。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积极推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织密监管网络。(记者 祁晓燕)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截图 人民网呼和浩特10月21日电(赵梦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月21日通报,2021年10月20日7时至10月21日10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的人,新增本土确定诊出的病例3例(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2例,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1例),治愈出院1例(为境外输入复阳病例,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增确定诊出的病例详细情况如下: 病例1、病例2:均为10月20日二连浩特市在核酸筛查检测中发现的核酸检验测试阳性,经复核呈阳性,经锡林郭勒盟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

  近日,内蒙古磴口县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在开展“昆仑2021”和“保卫黄河2021”专项行动巡查中,惊喜发现17只洁白的天鹅已抵达候鸟重要迁徙停留地奈伦湖,伴随而来的还有鹊鸭、赤嘴潜鸭、赤膀鸭等候鸟。 这些白天鹅自然地分成三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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