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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艺和门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门15000件、铜门600件、油漆门1200件、装甲门1000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的公告
江开环审〔2024〕4号关于开平艺和门业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门15000件、铜门600件、油漆门1200件、装甲门1000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建筑设计企业在外)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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